中新網4月1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區舊城改造與新區建設需因地制宜配套建設雨水滯滲,新建城區硬化地面中,可滲透地面面積比例不宜低于40%。
通知要求,各地區舊城改造與新區建設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要按照對城市生態環境影響最低的開發建設理念,控制開發強度,合理安排布局,有效控制地表徑流,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城市原有水生態環境的破壞;要與城市開發、道路建設、園林綠化統籌協調,因地制宜配套建設雨水滯滲、收集利用等削峰調蓄設施,增加下凹式綠地、植草溝、人工濕地、可滲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以及透水性停車場和廣場。
通知要求,新建城區硬化地面中,可滲透地面面積比例不宜低于40%;有條件的地區應對現有硬化路面進行透水性改造,提高對雨水的吸納能力和蓄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