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見習記者付強報道:“KTV服務員沒打任何招呼,強行將我朋友帶來的礦泉水‘搶’走了!”日前,南昌市民徐女士向本報反映稱,巢歌KTV相關工作人員的做法令她氣憤。
徐女士告訴記者,5月15日下午,她邀請了幾位朋友到位于北京東路的“巢歌KTV”唱歌,并花錢點了不少酒水。“歌唱得好好的,一名服務員突然沖進包廂,二話沒說,直接將我朋友帶來的3瓶礦泉水搶走了!”當即,徐女士追出門向對方詢問原因,但對方卻置若罔聞。接著,徐女士又找到了該KTV領班,但對方冷眼寡語地稱:“按照行規,顧客是不能自帶酒水的”。
氣憤之下,徐女士向本報記者投訴。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北京東路的“巢歌KTV”。該KTV負責人沈先生告訴記者,由于15日當班的不是他,所以對該情況不清楚。沈先生表示,KTV會立即進行調查。一經查實,會要求當事服務員、當日領班,甚至老板給徐女士道歉。
對此,江西省消協有關人士表示,如果KTV強行奪走顧客酒水屬實,這不僅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還涉嫌違反《民法通則》第75條:“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