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是兒童的法定假日。今年的兒童節又逢周末,當全國各地洋溢著快樂的節日氣氛時,新建縣競暉學校小學3年級的部分學生卻被要求照常補課。國家三令五申教師不得有償補課,為何有人要“頂風作案”?連日來,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補課老師讓學生捂臉離開
反映◆兒童節老師要求補課
5月31日,新建縣一位小孩家長周平(化名)向新法制報記者反映:“兒童節到了,我的小孩嚷嚷著要去游樂場玩。我卻答應不了他,因為當天老師要求學生照常補課。”
“兒童節也要補課,這有點太不通情達理了!”周平告訴記者,他的小孩是新建縣競暉學校三年級(6)班的學生。5月初,由于小孩成績不太好,其班主任吳老師點名要求其小孩與班上其他20余名小孩補課。“起初,我不太主張讓小孩去補課,但老師三天兩頭來電話,聲稱小孩再不補習,肯定跟不上。”后來,周平同意了補課,并交納了400元補課費(一個學期),每個星期周六按時送小孩去補課。
暗訪◆補課被發現竟要學生“掩面而逃”
6月1日10時左右,在周平的指引下,記者來到位于新建縣長麥路的新建縣競暉學校附近一家名叫好孩子的幼兒園。記者進入幼兒園二樓。只見學前班(大班)的教室內,坐著清一色的小學生,年齡均在9歲左右??吹接浾叩牡絹?,當事老師先是關上了門,后又用移動黑板堵住了窗口。雙方對峙十余分鐘后,老師終于打開了大門。在小孩的作業本上,記者清晰看見了“三年級(6)班”的字樣。通過多方調查,記者確定,補課的老師就是競暉學校三(6)班班主任吳老師。
令記者意外的是,該教室隔壁的另一間教室內,也有老師在補課。而這名老師非但不開門,還讓所有的學生擋著臉,沖出記者的“包圍圈”。趁著記者采訪吳老師的間隙,這名老師頭戴塑料袋趁亂溜走了。根據學生的作業本顯示的信息,以及部分家長的說法,該老師姓黃,當天正在為該校三年級(9)班的學生補課。
校方◆曾發短息要求教師不得補課
采訪中,吳老師直言不諱地向記者解釋補課的原因:“我只有2000塊錢一個月,補課是家長有需求,也是為了維持生計”。
“工資低不能成為老師補課的理由,我們會調查涉事的老師。”6月3日,新建縣競暉學校副校長肖正高如是稱。一直以來,校方曾三番五次要求老師不得從事有償補習。肖正高表示,該校三年級(6)班的班主任確實姓吳,但三年級(9)班并沒有姓黃的老師。對此,他們將立即展開調查。待結果出來后,再給記者一個答復。
記者問及相關老師在外補課校方是否知情,肖正高予以了否認。并向記者展示了發送給全體教師的短信內容:“接上級通知,近來我縣個別學校及少數老師出現違規收費、補課、有償家教現象,要求全縣各校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和整改工作,嚴禁有償家教、有償補課。一經查實,嚴格按有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理……”
縣教體局◆違規教師通報批評2年不得評優
隨后,記者來到新建縣教體局,該局紀委監察部門負責人陳志勇也表示,近期,他們也接到了一些教師違規補課的舉報。面對部分教師的違規補課行為,該局堅決依據《南昌市公辦中小學校在職教師有償補習行為處理的暫行規定(試行)》予以處理。按照該規定要求:“對在職教師利用節假日和課余時間組織學生集體有償補習的,一律屬于違規違紀對象”;“對首次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給予責任人員行政警告處分,責令寫出書面檢查,清退違規所得,一次性扣除6個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2年內不得參加評先評優及晉升高一級職稱,并在全市教育系統通報批評。是聘用人員的,一律給予解聘處理”。
專家◆應合理引導學生健康快樂成長
對此,教育學專家、原南昌航空大學國際教育學院院長羅黎明表示,教師在兒童節補課,不僅背離了“教育公平”的原則,還涉嫌剝奪學生的法定休假權,理應受到行政和法紀的處理。羅黎明認為,一方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該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對個別教師唯利是圖,違規在家辦補習班的行為要加大打擊力度;另一方面,有針對性地組織一些非營利性的公益活動。如開展一些豐富多彩寓知識性、娛樂性、趣味性于一體的益知活動,集中開放一些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或地情資源館藏資料庫等等,合理引導小學生健康快樂成長。同時,要給學生真正減負,家長們也應該端正態度。
◎文/見習記者付強
◎圖/記者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