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賀于周報道:泳池內馬賽克脫落,無人修繕卻給前來嬉水的顧客留下隱患,南昌市民趙先生就不幸“中招”。5月下旬,他在“魅力健身”恒茂店游泳,沒想手指被劃傷,然而因復診陪同一事卻與會所起了爭執。
趙先生告訴記者,他是“魅力健身”恒茂店的會員。5月22日晚7時許,他在該會所游泳,出水時發現右手食指流血不止,仔細一看發現手指上出現一道很深的傷口。“池子里馬賽克好幾處都掉了,邊沿也是這樣。”趙先生推測,在游泳過程中,他手指正好觸碰到了馬賽克脫落處,導致被劃傷。事后,他立刻要求會所工作人員一同前往附近的南昌大學第四附屬醫院診治,由于傷口較深,醫生為其進行了縫合。
6月初,趙先生準備前往醫院拆線復診。他告訴記者,由于擔心一個人去有些事說不清,遂要求“魅力健身”恒茂店派人一同前往。令他不解的是,對方卻拒絕陪同。趙先生稱,他本想讓“魅力健身”恒茂店出具一個證明材料,以免日后產生糾紛,但對方卻拒絕一同復診,這不免讓他起了擔憂。
最后,“魅力健身”恒茂店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在顧客的要求下,最終他們還是派人陪同顧客復診,同時也承擔了相關的醫藥費用。
西湖區消協秘書長郝景宜告訴記者,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意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消費經營場所未采取相關措施或存在疏忽,導致消費者人身、財產出現損害的,應當承擔相關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