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胡佑君 實習生閔尊華 記者李志強報道:近日,南昌市民張女士向本報反映,她前往南昌海城航空服務有限公司退飛機票,對方未按該公司網站上承諾的標準收費,多收取了部分手續費。
張女士告訴記者,8月12日,她委托朋友在南昌海城航空公司購買了一張由深圳飛往南昌的機票。由于行程有變,她于飛機起飛前申請退票。張女士說,按照該公司在網站上發布的退票規定,在起飛前退票按票面價5%收取手續費,但實際卻收取了20%的手續費。
昨日,南昌海城航空公司一陳姓負責人表示,7月27日,航空公司調整了退票規定,但他們網站上的內容更新相對滯后,不過手續費確實是按退票規定的標準代為收取。
該負責人坦言,他們未及時更新網站信息存在過錯。為此,南昌海城航空公司分銷部游姓負責人代表公司,向張女士道歉,同時退還被指多收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