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企業網2月20日南昌訊 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發布
無執業藥師不能開藥店
昨天,新修訂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簡稱藥品GSP)正式公布,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規范要求藥品經營企業全面實施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強化藥品購銷渠道和倉儲溫濕度控制等重點環節,藥品零售企業應該配備執業藥師,指導合理用藥。
新規范還要求,藥品零售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藥。
有數據顯示,目前全國通過考試的執業藥師是20多萬人,注冊的執業藥師約8萬多人,大部分醫學專業的人放棄成為執業藥師。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司長李國慶認為,新規范中所要求的“沒有執業藥師就不能開藥店”的制度,將提高藥師的吸引力。未來,藥店配備的執業藥師的工作職責也將明確:主要是在藥店直接面對公眾提供藥學服務。李國慶透露,今后將合理設定準入門檻、考試科目及內容,增加執業藥師的數量,同時還計劃起草《執業藥師法》,打通臨床藥師和執業藥師兩個體系。
隨著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眾多網上藥店應運而生。李國慶說,新規范對電子商務抱支持態度,但并不鼓勵開網上藥店。網上藥店沒有固定倉庫,儲存條件無法保障,它離開了整個生產、流通、使用的監管環路,帶來很多安全問題。如果依托實體藥店,從購進到流通可以監管,質量有保障,則可以接受。
國家食藥監局為新規范的實施設置了3年過渡期,到2016年,不能達到要求的企業,將依據《藥品管理法》規定停止其藥品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