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24年2月,九江市民李某因意外交通事故身故,家屬發現其投保的壽險附加險未包含意外身故保障,導致理賠金額遠低于預期。這一事件揭示了壽險附加險搭配中的常見誤區。
事件經過
2023年5月,48歲的李某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額為100萬元的定期壽險,并附加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李某以為附加險包含了所有身故保障,未仔細閱讀合同條款。2024年1月,李某因交通事故身故,家屬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發現附加險僅覆蓋重大疾病,未包含意外身故保障。最終,家屬僅獲賠100萬元定期壽險保額,而無法獲得意外身故賠償。
爭議焦點
1. 附加險的保障范圍:保險公司認為,附加險明確標注為“重大疾病保險”,未包含意外身故保障。
2. 消費者的理解偏差:李某家屬辯稱,銷售人員未主動解釋附加險的保障范圍,導致其誤以為附加險涵蓋了所有身故保障。
3. 合同條款的透明性:本案中,附加險條款中對“保障范圍”的描述較為模糊,存在誤導性。
法律與行業解析
1. 附加險的獨立性:附加險與主險相互獨立,未明確標注的保障范圍不屬于附加險的賠付責任。
2. 銷售人員的告知義務:根據《保險法》第十七條,保險公司應對免責條款和保障范圍進行明確說明。
3. 消費者誤區:江西保協數據顯示,2023年因附加險搭配不當導致的理賠糾紛占總糾紛案件的23%。
富德生命人壽江西分公司提示您:
1. 明確附加險保障范圍:投保時應仔細閱讀附加險條款,確認保障范圍是否涵蓋所需風險。
2. 優先搭配專屬附加險:如需意外保障,應選擇專門的意外險,而非附加在壽險中。
3. 咨詢專業人士:投保時可通過代理人或客服詳細了解附加險的保障內容,避免理解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