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國家扶持全面展開。6月26日,記者從我省政府部門了解到,一年來,資金方面,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原中央蘇區77.83億元,比上年增長53.7%。中央下達補助資金18.3億元幫助改善民生。
本報訊 記者劉媛、陳艷偉報道:國家扶持政策方面,國務院批復建立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30多個國家部委出臺了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政策文件或舉措。目前,贛州市執行西部大開發稅收政策已明確;中組部同意我省納入“選派西部地區和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干部到中央國家部委、中央國家骨干企業掛職鍛煉工作”,并從2013年開始實施。
國土資源部同意贛州、吉安、撫州開展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三項試點,其中已落實贛州市三項用地指標3.1萬畝;國家發改委、衛生部、教育部已明確取消中央公益性項目縣及縣以下配套資金,并提高中央投資補助標準。商務部批準龍南經濟技術開發區升格為國家級;國家旅游局、國務院扶貧辦批復贛州、吉安建設國家旅游扶貧實驗區。
資金方面,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原中央蘇區77.83億元,比上年增長53.7%;中央財政專項補助贛州市6億元。民生方面,中央下達補助資金18.3億元,其中農村危房改造9.4億元、飲水安全8.71億元;產業扶持資金36.26億元;基礎設施建設資金40.98億元,其中新增“十二五”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公路補助33億元;爭取中央生態環保資金2.64億元,其中重金屬污染防治1.04億元,尋烏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補助1億元。
同時,省里在省財政還不寬裕的情況下,安排原中央蘇區和特困片區專項補助4.1億元,連續支持10年;省財政配套補助吉安、撫州市各6000萬元;20多個省直部門出臺政策文件或扶持措施,在稅收、金融、產業、科技、商貿流通等方面給予支持;省里每年統籌資金50億元,支持原中央蘇區和特困片區縣5000個新農村點建設。